河北一基层女法官的心声:18年收获大于眼泪(图)
图为工作中的赵彦平。 李忠勇 摄 图为赵彦平向当事人了解案情。 李忠勇 摄
中新网石家庄4月8日电 (李洋 李忠勇 王云花)为了一桩民事诉讼,她无数次奔波,乡村泥泞曲折的道路上留下了她的足迹;面对当事人的娓娓诉说,她如朋友般认真倾听,似长者般谆谆叮咛;凭一腔对法制事业的忠诚,她在工作岗位坚守了18年,用信念撑起了一片蓝天,她就是赵彦平。
“70后”的赵彦平现在是河北省井陉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她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十佳调解能手”称号。8日,中新网记者走进这名女法官,倾听了她背后的故事。
在井陉县法院大楼4层拐角一个房间,记者见到了赵彦平。房间比较简陋,不足二十平方米,这是她和另一名法官的办公室。她的个子不高,一头卷发,身着法官服,显得庄严精神。
已到不惑之年的赵彦平,直率地介绍了她的从法经历,“我当初上的是河北师大物理系,毕业后想当法官,就参加中国政法大学自学法律专业,终于获得了法官资格,如愿以偿当上了法官,从1998年参加工作,已经18年了。”
赵彦平说,民事审判庭的工作最大特点就是忙和累,需办理的案件没有停息。她指着摆在桌上的一大摞案卷说,“这些都是刚分下来的案件,全庭5个人,这月共受理案件300件,每人分了60件。”
据了解,赵彦平2015年共办理案件226件,其中调解211件,调解率达93.3%,并实现了无错案、无申诉、无投诉、无涉案上访、无矛盾激化、无超审限的“六无”目标。这些数字是枯燥的,但每一个数字的背后都倾注她无数心血和汗水,尤其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方面成效显著。
在采访中,赵彦平向记者讲述了她曾办理的案例。2015年,受建筑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井陉县最大的民营企业吉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量租金难以收回,经营工作面临严重困难。案件受理后,法律文书难以送达,她就带领书记员奔赴山东、内蒙、宁夏、黑龙江等十余个省市区,运用保全等各种措施,维护企业集团利益。去年11月,她在办理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5案中,因被告通知不到,只好亲自带人前往山东送达起诉状。当找到被告家后,因被告不在家中,其父母不理解,出言污辱,并将法律文书甩在地上。
“我没有生气,耐心等老人心情平静后,说明了案件情况,并给其讲解法律知识,让老人明白原告起诉只是一方理由,并不是就一定能胜诉。”赵彦平说,老人听后把张某的电话号码给了她,经过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原告打款,租赁费用及时执行,5个案件全部结案。
作为一名女法官,赵彦平在实际生活中并非像表面那样风光,也曾经有过许多委屈、辛酸和眼泪。
据赵彦平讲述,她的丈夫在政府部门工作,每天也很忙,她又经常出差办案,只好在孩子年幼时托给别人帮助照看。孩子上幼儿园后,早、中、晚还得接送孩子,有时上午开庭超过12点,只好给老师打电话把孩子留住,等开完庭再去接。有一次冬天开庭晚了,她忘记给老师打电话,当开完庭去接孩子时,孩子不见了,急得到处去寻找,没想到孩子已经回去,进不了家,就在门外挨着冻等着,她抱住哭了许久。
“我深深热爱法官这个职业,再苦再难也不愿向别人诉说。”赵彦平说,每当她办结一起案件,当事人向她表示感谢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种成就感,感到很欣慰,收获大于一切眼泪,这就是一个女法官的真切感受。
赵彦平告诉记者,法院的职能不仅是审判,更重要的是调解人民内部矛盾,把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彻底化解,最大限度的实现案结事了,确保社会和谐,“来法院打官司的无论是当官的还是平民百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原告或被告之别,绝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必须深入调查,把案情搞清楚,才能公正处理。法官办案就是要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