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河北法制建设】公共参与环保让违法企业无处可藏

25.04.2015  11:08

​发现烟筒冒黑烟、河水有异味,公众不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举报,我省今年开始实施的《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还为公众提供了更多参与环保的渠道,条例实施三个多月,明显提高了公众参与、监督环保工作的热情。

日前,石家庄一小区供热站负责人因为偷排废气被拘留。

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警官段华:这是很大的一个小区的一个供热站,它一年下来可能要烧二十多吨煤,但是白天看着它冒的烟是白的,它到晚上或者周六日什么的它冒的烟就是黄色的了。

随着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安支队以污染环境罪立案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但是副支队长何志忠坦言,一些违法企业变得越来越狡猾,抓违法现行的难度在加大。

何志忠:上次我们查的一个非常隐蔽的化工厂,门口写的收鸡蛋,那谁知道里面就是化工厂啊。

记者:对啊,那你们怎么发现的啊?

何志忠:这个觉得啊,不太像。

记者:怎么就不像呢?

何志忠:因为它收鸡蛋或者卖鸡蛋,应该会有一些车辆啊,或者拉饲料啊,但是它没有这些东西啊,我们从边上过,它有异味,那就怀疑。

而查获这些隐秘的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往往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公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增强,《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让公众的环保诉求有法可依。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白刚: 现在好多群众都快成环保专家了,你像街道老太太们,她们有时候说的现在都很专业,什么pm2.5啊,什么扬尘啊,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民生问题,也是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我们立这个法,出发点就应该是为广大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一个桥梁,提供法制保障。

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规定,公众可以通过担任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的形式,依法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做教师工作的宋立珍以前只是拨打12369环保热线反映环境问题。而今年她又有了一个新身份---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发现了污染问题,她可以直接向环保部门报告。

记者:举报的是个什么企业啊?

宋立珍:直接往民心河排污。我就给职能部门把拍的照片发过去,很快就有人重视,后来马上就得到治理了,我也觉得挺高兴的。以前可能是说凭心而做,作为一个监督员,感觉自己责任更重了。所以我一定多学习些环境保护防治的知识,履行好监督员的职责。

环保社会监督员接受专业培训后,走街串巷,深入企业,成为我省环境污染防治队伍中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河北省环监局局长赵军:我们要加大我们的监管频次,同时要强化社会监督,咱们省聘了10298名社会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争取让这些违法企业无处藏身。

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表示,《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在增强公众对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同时,也给环保部门带上了一个“紧箍咒”,“最近我们每天都要收到要求公开这,公开那。我们一旦做不好,公民就可以到法院去诉讼,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告“”,反过来将推动我们工作改进。”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看来,《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河北大气环境、水环境的保护,还会对其它地方甚至国家层面的公众参与环保立法起到示范效应,“这个地方性法规,突出了公众对政府和对企业的以及对环境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因为它有创新,比方说,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必须要召开听证会;再比如说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必须要以各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都在国内是第一次,它的实施会对其他的地方有一些导向作用。”(河北电台记者屈冠华、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