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别开生面 裕华法院庭审进校园

05.12.2015  16:09

在法制宣传日前夕,12月3日上午裕华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将一场交通事故理赔案的庭审安排在了石家庄经济学院进行,给学校的师生带来了别开生面的法制宣传。

2015年9月,在某洗车场,被告人吴某驾驶汽车,将正在整理后备箱的付某撞伤,造成付某双腿软组织挫伤、膝盖积液。

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但是事故造成的伤害却显而易见,最终,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吴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付某无责任。

原告将被告吴某以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等共计5万5千多元。法庭上,双方辩论的焦点为被告给付原告多少赔偿款。

法庭详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建议双方做庭下调解。

调解将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法官宣布休庭。

庭审现场,近百位大学生零距离观摩了庭审全程。

近些年,交通事故案件频发。交通事故理赔的法律知识相对复杂,通过这样一场庭审,可以生动全面的将理赔内容和注意事项展示给同学,让他们通过具体事例和真实庭审来了解法律知识。

裕华法院特别选择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进校园,旨在让学生充分体会法制精神,遵法守法。

除了送法进校园,裕华法院还组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将法制观念和知识切实送到百姓心里,让人们学法、懂法、用法,更好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