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坚持群众路线推进政府立法提质提效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安红喜 河北日报记者薛惠娟)省政府法制办将机关作风整顿与重点工作开展有机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双提升,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中的制度保障作用。
根据机关作风整顿查摆出的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和领导班子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加强对农村扶贫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热点领域立法的研究,将扶贫开发条例、发展循环经济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居家养老条例等列为上半年政府立法重点工作,并定期通过召开小组会议、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各条例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建立重点立法项目工作台账,明确项目名称、工作时限、完成标准、工作进度、存在问题、责任人等,在机关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实时显示项目进展情况。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立法项目攻坚小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项目责任人,实行立法项目绩效管理,为立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省政府法制办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政府立法群众路线。针对各条例制定修改中存在的问题,立法项目攻坚组先后20次深入基层单位和立法联系点进行调研,与30多名管理相对人进行座谈,征求到可行性意见建议100余条,为科学立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对草案的审查稿,省政府法制办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及省政府各相关部门、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的意见,同时将立法协商项目发省政协征求有关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意见以及京、津法制办的意见。适时邀请省政府法律顾问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专家意见。
截至目前,《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已完成意见征询,拟于4月份提交省政府常务会研究,之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已形成草案,拟于4月份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月底报省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7月底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拟于上半年报省政府常务会讨论,下半年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