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泉快评】老太太躺大街被轧 谁应担全责?

07.11.2015  09:43

近日,安徽芜湖68岁的老太郑某为了维权,突然躺倒在路中间,女子杨某驾车途经该路口从郑某身上碾轧过去,致其受伤严重。近日交警部门认定,双方都有过错负同等责任,各承担50%损失。民警称,司机的过错在于未能观察到路上有行人,尽管司机称郑某在其盲区范围内,但绝对盲区是不存在司机在驾车过程中确实需要随时观察路面情况,但昨天有不少人替女司机杨某喊冤,那么,杨某到底冤不冤?此外还有一个问题:交警部门对于马路上影响正常通行的障碍物或者是人,没有及时清理,是否存在管理缺位问题?

评论员泓泉对此发表了评论:

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随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基本要求,否则一个疏忽就会带来事故。因此从这个角度说,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部分责任是有法律根据的。但是不是要承担一半的损失,个人觉得有点多了。咱举个例子吧,如果说道路中间塌陷了一个大坑,目标比一个老太太还大呢,但却把一辆车给掉进去了,那你说这个时候,司机索赔还应该被法院二一添作五负担50%责任么,如果那个不是,甚至全部责任都在修路方和道路养护方,那这个碾轧老太太,凭什么要让司机承担一半的责任呢?这合情理么?

其次,个人小人之心揣摩一下芜湖当地交警部门的心思,一个老太太当街被碾轧,住院势必产生不小的费用,但是这笔费用无论如何老太太家里人不会承担,会寻找一个出钱的下家,那么好,你老太太自己躺大街上被碾轧,你自己没责任么,谁批准你躺大街上了,你这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影响公共秩序了,不拘留你几天就是好的了,真叫起真儿来,出院还得拘留你五日以下。因此这个住院费你得出,啊,不出啊,那这样吧,你出一半,让碾轧你的司机出一半,你看好不啦,于是,杨某就莫须有的承担了一半的费用。于是这个问题解决了,交警部门完成了任务。可是且慢,你轻省了,杨某可冤屈了,她找谁说理去?

其三,主持人说交警部门为此负责似乎有点牵强,因为道路上不可能随处都有交警,这时候一个人突然躺大街上,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片面追究交警责任确乎牵强。在本人看来,老太太躺在大街上所谓维权,必须承担自己近乎于自杀的行为后果。包括费用,老太太必须予以负担大部分,小部分由保险以及政府关怀予以体现。在杨某没有任何违法驾驶行为的情况下,让杨某负担一半费用其实是对当事人不法行径的一种妥协,看似解决了这一个问题,但却会给今后类似情况留下非常不公平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