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夜班车:泊爱蓝岛小区景观变车位 谁为业主维权撑腰?

19.04.2016  10:41

物业公司是受业主委托来管理小区的,与业主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应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可现实中,物业公司越俎代庖,强权霸道管理小区的情况仍然时常出现。业主还常常是无可奈何。两者之间好比成了“看不见就想,看见了就烦”“谁也离不开谁”的冤家。这种关系什么时候能和解?业委会什么时候能真正实现对小区的管理呢?新闻夜班车推出《物业和业主那些事儿》系列报道。通过对眼下省会部分小区物业和业主存在的一些现实矛盾的关注,来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泊爱蓝岛小区是2004年开发的楼盘,2006年开始陆续向业主交房,在开发商河北安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现在仍然可以看到开发商当年对这个小区的宣传材料,其中很突出的广告招牌就是小区内的绿色景观。

然而,今年的3月29号,小区居民突然发现小区物业请来了施工队,开始拆除小区内的景观设施。

虽然小区业主已经入住10年之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业主们不想成立,而是成立业委会受到了不明身份人士的重重阻挠。最终导致成立业委会的事情搁浅。没有业委会,业主维权难以形成合力,小区管理上的很多事情,业主往往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那么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佳德物业,是否知道并且遵守了这条规定呢?

几经周折,记者最终见到了佳德物业的经理。

佳德物业公司不能当场提供对业主意见的征求记录。这位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此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当中明确规定了: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的,处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为何小区物业宁愿冒着被房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来拆除小区内的景观设施呢?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泊爱蓝岛小区景观设施被拆除后的几天内,小区业主先后联系了市住建局、桥西区住房保障局等房屋主管部门,记者在桥西区政府的官方网站上看到了相关投诉的记录,记录显示:物业公司将拆除的景观设施描述为:喷水池长时间废弃、里面充满了垃圾和废弃物,并且经常有小孩进入玩耍,极易发生危险事故,所以进行了拆除,改为平地。而桥西区房管部门的回复则是:我局要求物业做好居民解释工作。

据泊爱蓝岛小区业主反映,在拆除五号楼与三号楼之间的景观瀑布之前,小区内的其它部位,已经由绿地变成了停车位,而停车位的收益作何用途,并没有进行公示。

在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公共收益的公示,也有明确的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也规定的非常明确,条例的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以五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但是佳德物业公司依旧我行我素,对法规视而不见。

记者:施工已经过去十天的时间了,小区业主也是不断的向市一级房屋主管部门和桥西区的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但是截至到目前,没有执法机构阻止佳德物业的施工。

物业和业主那些事儿:连线律师

泊爱蓝岛小区业主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在很多小区,面对强势的物业,业主为全市步履维艰。像节目中,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的过程中,哪些行为是越权的?哪些行为是违规的?遇到类似的情况,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我们来连线一下律师陈肖言,听听他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

主持人:物业强拆绿地,变成车位,而车位卖给业主之后,收入不公示,这笔钱也不知去向。对这种行为,您的观点是什么?

主持人:泊爱蓝岛小区业主的遭遇并不是偶然,像类似的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业主该如何维权?

主持人:在物业和业主之外,您觉得主管部门能做什么?

……

明天我们将继续探讨业主和物业之间的那些事,您说过有什么好的思路和见解,也欢迎通过我们的互动平台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