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提前完成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

16.12.2014  18:32

              12月14日,泊头市全面完成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距预定时间提前半月。
              2014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涉及泊头市4个乡(镇)、17个村,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01万亩,其中高标准管灌1.445万亩,大棚滴灌0.146万亩,喷灌0.51万亩。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为确保项目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泊头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到人。泊头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小农水利重点县项目,成立了由泊头市市长任组长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为强化项目日常管理,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泊头市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由市水务局抽调9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落实水利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项目前期设计公开、资金计划公开、招标管理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管理公开、资金使用公开、竣工验收公开;推行四项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为项目有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创新,建管并重。小农水项目实施的工程主体为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由于目前农村以农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对工程管理和效益发挥造成一定程度的制约,市水务局以建设工程为契机,明晰工程产权,搞好工程移交,积极引导项目村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以村为单位对灌溉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一整套合理的管理收费、设备维养制度,做到灌溉工程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维护,确保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四是强化质量,全力推进。6月份开始招标工作,7月中旬开始施工。合理安排各项施工,在与项目村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首先实施更新机井、扬水点、涵洞桥及部分沟渠清淤工程,10月初开始田间节水工程施工。在施工安排上,本着合理布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大面积、全方位铺开,截至目前已如期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来源:泊头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