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审计局“三措施”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
14.05.2018 12:09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为了规范、监管社会中介机构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的行为,沽源县审计局出台三项措施增强监督效果。
一、择优筛选。根据沽源县财政局提供的社会中介机构入围库,对入围企业具备的资质、审计力量的配备、审计经验、以往服务的评价等级进行全方位的考量。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能够将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社会中介机构纳入沽源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库中。
二、合理分配任务。根据沽源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性质,按照土建、安装、绿化、市政等大方向筛选社会中介机构。根据社会中介机构内以往承接工程的性质,人员的匹配程度,合理安排审计任务。
三、时时监管。工程领域是问题多发领域,廉政风险比较高,审计实施环节管理和监督的效果直接决定着审计质量的好坏。因此,沽源县审计局派出局内监管人员参与到社会审计中介机构政府投资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把控审计重点环节,针对可能的风险点和政府投资审计的重要环节制定详细审计流程和质量监控体系,并要求社会审计机构严格执行。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4.05.2018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