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17.10.2016  10:10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林业厅

关于做好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冀绿字〔2016〕9号

张家口市、承德市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8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防沙治沙的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我省推荐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省绿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成立了河北省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见附件1)。有关市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推荐工作,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16〕81号文件规定的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范围、条件、程序等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表彰名额

全国共评选表彰防沙治沙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13名。其中分配我省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4名。我省名额具体分配为,张家口市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2名;承德市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名。

三、评选推荐程序

有关市林业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绿化委员会负责本地的评选推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有关市须在2016年5月31日前将有关初审材料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材料各3份(人社部函〔2016〕81号及推荐相关表格可在河北林业网—人事教育—考核奖惩中下载)。同时报送本市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正式推荐材料待国家初审通过后,按程序上报。

(三)省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经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按有关要求在全省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审查把关;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严格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按时报送材料。

河北省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肇楠,联系电话:0311-8860762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北省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 

河北省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周金中  河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苑鸿志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河北省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刘凤庭  河北省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张旭庆  河北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刘雪林  河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许文泉  河北省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乔敬图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王绍军  河北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

赵秀平  河北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 琳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书峰  河北省林业厅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调研员

    范明祥  河北省林业宣传中心主任

办公室

主 任:许文泉(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