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集中开展“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专项行动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向管党治党宽松软、政令不畅、慵懒不为、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亮剑”。
根据安排,专项整治行动自2016年12月开始,至2017年2月底结束。将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贯彻不积极,措施不得力,落实打折扣,督促检查不认真;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政策执行跑偏走样,工作虚化空转,迟滞和影响决策执行实效的。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对责任不敢扛、不去扛、不会扛,说得多、做得少;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不规范、走过场;日常监督乏力,对干部不愿管、不敢管、不真管,导致党性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甚至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的。
精神状态不振、干劲不足,工作消极,当“维持会长”,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甚至当和尚不撞钟;工作标准不高,执行不力、效能低下,不按时限和工作标准履行岗位职责;担当精神差,规避矛盾,当“太平官”、“逍遥官”,不敢较真碰硬;宗旨意识淡薄,推诿、搪塞、刁难群众,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缺乏服务意识,不按法规制度办事,吃拿卡要、能办不办、该办不办,甚至拿到好处乱办事的。
对 京津冀 协同发展、利剑斩污、脱贫攻坚、民生保障、违规房地产项目整治、信访稳定、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推进不力,贻误时机,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
不遵守中央、省、市换届纪律,跑官要官、找关系搭天线、拉票说情、跑风漏气、违规用人的。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三公”经费管理、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公务用车制度执行、公务用房使用、工作日中午饮酒等方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其他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按照部署,专项行动将采取交叉互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行为,问责一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强力推动全市干部队伍作风转变。(记者 王 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