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车窗抛物将被立案处罚

12.10.2015  15:08

  本报《“车窗抛物”有治没治?》报道刊登后(详见3月18日6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笔者从邢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获悉,该市正式启用数字城管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将车窗抛物行为纳入监控范围,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监控录制下的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据了解,为拓宽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采集受理渠道,该市还配置百名监督员,分片对全市区域进行巡查。开通12319数字城管热线和微信公众平台,受理市民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等。此外,城管部门还将启动视频立案,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合作,利用全市建成区内设置的2000余个摄像头,及时抓拍车窗抛物行为,并通过视频立案。(通讯员刘晓燕 记者原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