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过新规 擅改重大发展战略要追责

03.12.2014  13:19

  “对省重大发展战略事项执行不力的或者擅自调整的,依法追究有关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并与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结合,必要时可以提出撤职案。”近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