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打黑除恶灭霸扫痞”三大典型案件

03.07.2014  22:32

河北网7月2日讯(记者张娜)今日,河北省公安厅召开“打黑除恶灭霸扫痞”专项行动媒体通气会,通报了河北近期破获的3 起典型案例,包括保定曲阳县刘会民案、衡水枣强县马世辉案、邯郸县武志刚案。

保定曲阳县刘会民案

保定曲阳县刘会民倚仗村书记身份,侵吞集体财产,网罗黑恶分子欺压、残害群众。刘会民指使组织成员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财、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及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案件50余起,造成多人重伤、轻伤,非法敛财达7000余万元。

2012年4月,专案组抽调300余警力,集中抓捕刘会民团伙成员,将主要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2013年8月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会民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刘会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志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罪组织井胜会等其余18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衡水枣强县马世辉案

枣强县马世辉在城建开发过程中,涉嫌强行拆迁、非法占地、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垄断砂石料市场、强买强卖,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2012年3月,专案组5名民警连夜冒雨驾车行驶8个小时,将潜回原籍并准备远逃的案犯抓获归案。2013年12月20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马世辉、张孝春、郑春华等11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不等;以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谭红军、李长红、张文春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

邯郸邯郸县武志刚案

邯郸县武志刚先后纠集家族成员和“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通过盗窃、销售伪劣产品、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10余起,致伤5人,其中重伤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27.8773亩,同时还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妨害作证、插手纠纷、干扰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2年8月,邯郸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历时近一年半的时间,顺利办结此案。2013年12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武志刚、武志卫、孙少科等9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六年不等;以犯盗窃罪、诈骗罪等罪名判处薛春民、曹海良、武利平等11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