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提升办、省直管县提升办、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宣传河北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宣传河北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全面展示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省委宣传部与省委农工部、省提升办、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中国摄影报》社联合举办一次“河北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现将征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稿时间:2015年10月15日
二、征集主题:全面征集近年来我省农村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五个方面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广大农民群众新的精神面貌的相关摄影作品。通过一幅幅精美的摄影艺术作品,把河北山美水美环境美,吃美住美生活美,穿美话美心灵美的美丽乡村展现给世人。
三、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39-159幅入展作品,其中:
特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各10000元
一级收藏作品6幅 稿酬各5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10幅 稿酬各3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120-140幅 稿酬各300元
获二级以上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投4—8幅。
2、作品鼓励近期拍摄的彩色作品。作品必须取材于河北境内农村。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拍摄设备在500万像素以上。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投稿须知
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投稿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0881454 80881414。
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关于举办“河北美丽乡村”摄影展征稿的通知 -
石家庄17:05 18.05.2015 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