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8项质监措施助力经济提质增效

20.09.2016  17:02

      河北省质监局近日出台《落实<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监督的18条措施,建立清新宁静的营商环境,助力河北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河北省质监局出台《落实<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10类产品新申请许可先证后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22个工作日……河北省质监局近日出台《落实<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监督的18条措施,建立清新宁静的营商环境,助力河北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


      做好国家行政审批改革的衔接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及时做好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年内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筛选一批拟取消的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争取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河北先行一步。


      实行先证后核。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重点,规范耐火材料、泵、橡胶制品、电热毯等10类产品新申请许可先证后核工作模式,同时跟踪研究先证后核产生的风险隐患,加大防控力度,最大限度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条件。


      简化评审环节。积极推进计量器具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中的耐火材料、泵、橡胶制品、电热毯等到期换证的,实行以“自我承诺、书面考核”的方式确证,免于现场核查。有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报告的企业,半年内不必再重新检验,可直接采用。


      规范审查行为。修订《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努力适应供给侧改革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


      创新办事流程,优化服务环境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加快建设新的行政业务服务大厅,省质监局1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各直属单位业务接待全部入驻大厅,实现“一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大厅管理,坚持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统一送达、便民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人员管理考核等20项制度措施,积极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建立互联网+电子政务服务。完善升级“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支持全天候网上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证、监督和网上查询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保障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结果零投诉的“五零”优质服务目标。

 

      压缩审批时限。按照审批路径最短、审批环节最少、审批时间最快的目标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22个工作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符合“先证后核”的企业在法人承诺的基础上进行责任告知,10日内发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更新动态,方便社会、企业和公众获取信息、实施监督。公开执法信息,执法机构适用一般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等。


      严格规范执法,优化监管环境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抓紧确定目录清单,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完善“两库一单”制度为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风险隐患。针对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研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法制的威慑力。


      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监督评审、案卷评查、绩效评比等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约谈、指导、培训、复查和信息公开等方式,加大违法处置力度,督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


      推行质量信用管理。探索建立健全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奖惩机制,完善产品质量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采集与发布制度,实施企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协调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评先评优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提高全省质量诚信和质量信用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实行痕迹化管理。落实《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审理、告知、决定、结案等关键环节记录的自动化,确保行政执法 “全程可视、全程监督、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化和全过程记录自动化,提高执法效率,规范处罚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营造社会共同监管环境。积极支持消费者维权,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维权案件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


      整顿和规范涉企收费。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以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各类检验、检测、审查、审核、评价等全部实行清单管理,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力量为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收费管理,公开收费标准,严格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在为企业服务中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规范性文件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必须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该报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必须先备后发。建立现行文件清理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创业环境


      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观念,强化改善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关键少数”的领率作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倾听企业和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当好推动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员”。


      注重教育培训。加强系统内干部职工以及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密切与社会企业联系,不断提高自觉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建立“”“”型政商关系的主动性。

 

      强化问责机制。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各类检查、检验、检测等相关行政行为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认真执行“五不准”要求,即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不得要求企业派车接送、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明晰责权,严格奖惩,营造风清气正、催人奋进的良好环境,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