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拟表彰人选的公示
02.08.2017 17:04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2017〕29号)要求,经各单位推荐和评审,并报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20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日至8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311-66165519 6165517
传真:0311-6616552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520房间(050051)
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日
附件列表:
1: 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评审结果名单.doc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2.08.201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