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

23.12.2014  14:40

  昨日,省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发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我省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该预案对全省限行尾号进行了统一,并对预警级别、应急预案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预案中明确,我省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省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指挥长由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省有关部门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