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行政执法试点改革 列出时间表

03.04.2017  01:55

涉及6000多个执法主体、40余类执法领域、6种执法行为

图为会议现场  马宗仁 摄

图为会议现场  马宗仁 摄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记者从3月29日召开的全省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到2017年年底,我省将聚焦6000多个执法主体、40余类执法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6种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

 

今年1月,我省被确定为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年底,聚焦全省6000多个执法主体、40余类执法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6种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

 

目前,省政府已成立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执行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

 

关于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重点把握好5个时间节点:4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把操作方案制定好,报省法制办备案;5月31日前,省政府各执法部门完成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文件的制定或修订;6月30日前,市县各执法部门完成各项制度文件的细化和完善;10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完成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规范实施和优化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组织两次大范围的督导检查;11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完成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自查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评估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国务院。 

转载:《河北法制网》(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