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启帷
我省近日启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有效防范事故再次发生。行动将持续到12月底。
省安委会印发通知提出,各地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进行拉网式排查、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舍,不漏重点人,落实包村包户责任人。
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各项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原材料来源渠道。坚决打击各项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彻查货物来源,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提供场地及其他便利条件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涉案地区责任部门及村(居)干部一律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分包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特别是要实行“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基层派出所、村(居)委会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乡、村两级要落实对烟花爆竹传统村及重点人的管理监控措施,包片包村(居)干部及村(居)干部认真及时对本村(居)所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排查登记报告,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或相关原材料的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告。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追究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