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公布四个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26.12.2014 17:44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将含危险物的工业废水偷排入滦河
承德承钢柱宇钒钛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有剧毒物质六价铬及其他危险废物的生产废水,因接收该公司生产废水的处理厂停产,该公司主管人员指使员工私设暗管,几天之内将工业废水偷偷排入滦河,严重污染环境,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该公司被判处罚金2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马某某、秦某某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和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在自家地里私自用废塑料提炼油
被告人李某某在一年多时间内在自家田地内私自利用废旧塑料提炼高密度油,产生废渣11.6吨,经鉴定废渣为危险废物。一审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26.12.201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