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4.10.2016  17:0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2日至2016年1月1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民政厅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和整改落实工作,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赵克志书记有关巡视工作讲话精神和巡视组反馈意见,首先在班子成员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单位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民政厅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大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赵克志书记讲话精神和巡视办、巡视组要求上来,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成立了厅党组书记、厅长赵风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力推进整改落实的责任机制,保证各项整改工作落实。专题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民政厅、驻厅纪检组落实巡视整改清单》,对5个方面32项整改任务逐一进行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一一对应,采取倒排时间进度、任务逐项销号等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在整改期间,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重难点事项,力促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落到实处。   

  (三)坚持以上率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落实工作,厅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同时要求厅机关始终坚持边整边改,一级带动一级进行整改。赵风楼厅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尤其是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多次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做到问题线索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法规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不放过,核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一周为一个整改时限,盯住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协调调度。通过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促使整改的每个问题有人抓、每个环节不落空。

  (四)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把解决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解决“原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全年召开24次党组会,仅有2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问题,厅党组立即整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谋划。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0次,其中5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原党组书记工作弄虚作假、好大喜功”问题,厅党组深刻吸取教训,2015年底厅党组和各党委(总支、支部)都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两学一做”活动,赵风楼同志在专题党课中,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2013年7月12日来我厅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时的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清风正气、保持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作为,真正做到心正心灵、业勤业精,从严从实开展工作。(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原党组书记拉票贿选、跑官要官”问题,厅党组要求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及人事工作部门以此为戒,在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现象。2015年下半年提拔重用2名正处级干部,全程没有发现拉票和跑官要官现象。(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原党组书记存在‘四风’行为”问题,我厅深刻吸取教训,厅党组和赵风楼同志多次明确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各项党纪党规,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今年以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厅办公室、驻厅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及时制定下发廉洁过节的通知,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派车单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防止公差私游。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坚持事先请示、事中严控,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严格办理来电来文,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完整,办理结果明晰,有效控制“文山会海”。(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厅党组要求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冀民组[2014]33号)要求,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系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督促,强化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管,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2、关于解决“厅党组调整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本厅反腐败工作形势认识不足,从本厅案件中汲取教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堵塞漏洞不够”问题,2016年以来,先后召开河北省民政厅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暨2016年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2月1日)和“一落实两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活动)工作会议(3月28日)。调整了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充分运用“四个重要法宝”,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河北省民政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河北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制度》《河北省民政厅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制度》等制度,新研究出台了《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办法》《河北省民政厅关于下发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河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充分运用正反面教材,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深入直属单位指导工作不够”问题,厅党组成员今年以来共40余次深入直属单位调研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主要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同时,加强对直属单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腐败现象滋生。(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群众对个别厅级后备干部人选反映较大”问题,按照程序,对反映较大且经调查核实确实有问题的后备干部,报省委组织部予以调整。

  (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1、关于解决“原纪检组监督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执纪监督失之于宽”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原驻厅纪检组长分管多项业务工作,纪检组在履行监督执纪工作上精力不集中”问题,自2014年以来,驻厅纪检组按照省纪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大力度落实“三转”,将纪检组承担的原62项工作中的57项转由有关处室负责,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原纪检组对一把手监督不力”问题,为了吸取原纪检组对党组书记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使其成为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的深刻教训,驻厅纪检组不断强化监督措施。一是纪检组长每月都和厅党组书记赵风楼同志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对厅机关重大问题交换意见,对存在的廉政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二是加强对党组和班子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每半年同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有信访举报的及时提醒约谈;三是对厅机关存在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直属单位管党治党软化散化问题,采取发整改通知书,给党组发建议函等方式,督促其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三重一大”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不按程序办事或违规决策,当场提出,一票否决;五是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的线索都按照“一案双报告”的要求及时汇总上报,严防缺位失位。(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原纪检组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2014年以来,纪检组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原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对不符合工作实际和不具操作性的制度进行完善修订或废除。遵循制度可行、可做、可量化的原则,先后制定了驻厅纪检组《内部文件流程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规范》《信访件处理规范》《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周台账登记本》《约谈登记本》等多项制度,使纪检组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运行规范,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去年案件考核工作,驻民政厅纪检组以575分的成绩在省直机关排名第十四,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年终被省纪委授予“先进派驻机构”。(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关于“纪检组查处案件、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今年,纪检组严格执行“一案双报”制度,开展清仓行动,对清理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线索处置的五种方式进行处理。对上级转交的问题线索,严肃认真细致的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党规党纪的要求进行处理,截止2016年上半年,处理上级移交线索34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6人,开除公职处分4人,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2人,已立案案件正在按程序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2、关于解决“纪检监察队伍能力不足”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纪检监察队伍不适应监督执纪需求,办案力量不足”问题,纪检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弥补提高。去年,纪检组全体人员全部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讲座,请省纪委研究室、案管室的业务骨干来厅进行业务讲座,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纪律审查能力。派人参加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纠四风工作队,参加第六纪检监察室的清房、四风暗访工作队等,以实训锤炼队伍,提高水平,执纪能力有较大提升。(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下属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缺乏,纪检人员不懂党务,对单位一把手不敢监督,对干部职工违规违纪不会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问题,纪检组向党组提交了《关于加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建议》,要求设立党委的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纪检书记,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的单位,设立专兼职领导,配齐监察室工作人员。民政厅党组采纳纪检组的意见,在各单位机构人员调整时,配齐配强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队伍。(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民政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业务不熟、不会监督”问题,从2015年至今,共举办三期全省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人员培训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强化对事业单位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通过交办任务,联合办案等方式提高他们查办案件的能力。同时要求,凡是收到反映单位一把手的问题线索,直接向驻厅纪检组报告,把对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解决“组织纪律遭到破坏”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选人用人方面拉帮结派,‘小圈子’定调子,‘大圈子’做样子,提拔照顾圈内人”问题,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从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深刻教训,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重用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和坚持原则的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坚决纠正任人唯亲的行为。党组认真履行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解决“违规进人、设职和兼职问题较多”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存在违规进人”问题,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工作,组织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配备情况、进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填报了《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职数情况统计表》、《人员情况统计表》和《人员花名册》,对全厅2011年7月以来调入人员进行梳理,按照要求将相关人员纳入另册管理,人员名单已报送省一问责八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并对现行厅直属单位调配工作进行了改革。(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未经批准将复员军人医院和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合并为民政总医院,将军休一所和四所合并为军休一所”问题,厅党组充分调研,积极征求几个事业单位意见。待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时,该合并的合并,该分开的分开。(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违规超职数配备省福彩中心党委书记”问题,我们已向省编办报告,积极协调增加正处级领导职数。(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8名厅级和3名处级干部未经批准在协会兼职”问题,我们对全厅所有在协会兼职的厅级及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中统计,对大多数进行了清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需要继续在社会组织兼职,按照相关规定,正在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同时,明确要求民管局,今后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的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一律不予审批登记。(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个别处级干部涉嫌档案造假”问题,我们对厅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人事科长、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等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严肃慎重对待,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厅人事处对涉嫌学历造假的1名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督促各直属单位,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报告已报省委组织部。

  3、关于解决“干部队伍建设抓的不紧”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民政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问题,结合作风整顿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干事创业和纪律意识,增强做好工作信心。开展了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通过层层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以上带下、带学促学作用,激发全厅广大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热情,引导党员干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组织开展了“读原著  学原文  悟原理”主题征文、“两学一做”党建知识竞赛、青年党员干部读书汇报会等活动,开展了“四零窗口服务”活动,抓好窗口单位规范建设等活动。目前,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单位掀起了主动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学慈善法的学习热潮,进一步激发全厅党员干部职工激情工作、奋发有为,以更深刻、更高尚的理念努力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实现创新发展、健康发展。(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对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动态、利益诉求关心不够,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办法不多”问题,我厅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按照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制定了《河北省民政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重点完善了平时考核机制,加大了对干部的考核力度和深度;制定了《河北省民政厅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厅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干部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在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情况下,改善了机关食堂伙食,满足中午不回家同志饮食需求。落实有关值班规定和差旅费报销办法,干部出差严格按照省统一规定标准发放差旅补助。做好干部奖励工作,今年以来,1个单位、7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16个单位、128名同志受到厅党组命名表彰。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选树作风整顿正面典型、查处反面典型专项行动的通知》(冀民〔2016〕42号),大力宣传了高文元、郝丽娟、郭金敏等3个原有先进典型,新挖掘先进典型1人(省优抚医院内一科医生贾秀萍),激励大家争当典型,努力工作。(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机关事业单位空缺职数较多”问题,因历史遗留问题及我厅特殊情况,造成目前单位空缺厅级及处级职数较多。关于厅级干部配备,厅党组积极向省委和省委组织部汇报反映,争取尽快予以配备。处级干部方面,因省级机关机构改革,处级干部调整暂时冻结,待解冻后,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我们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尽快对空缺岗位进行补缺。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关于解决“廉洁和工作纪律问题多发”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多名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人事安排等方面出现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收受钱财”问题,成立了厅采购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规划财务工作的厅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处(室、局)负责同志担任,是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采购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厅规划财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厅政策法规处、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完善了监管制度,出台了《河北省民政厅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同时严格合同管理。实行重点监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及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均派人列席项目单位抽取中介机构、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会议,防止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问题。今年以来,共参加上述会议8次,建议评委会废标2件。驻厅纪检组根据省纪委第三、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室、信访室转交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线索,正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按照组织程序依法依规处理。(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涉嫌弄虚作假,伪造病历,骗取并享受国家优抚保障”问题,驻厅纪检组按照程序对1名涉嫌伪造病历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厅党组要求优抚处以此为戒,加强对评残人员档案资料的审核,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涉嫌巧立名目,套取资金,坐收坐支”问题,修订出台了《河北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项经费报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供原始单据。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进行管理。今年以来,累计退回并完善财务报销手续20余笔。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了全省民政系统和直属单位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工作,目前专项行动正在进行。(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涉嫌擅自提高采购商品价格,从中渔利”问题,出台了《河北省民政厅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在采购项目立项前,必须经集体研究、充分论证,增加合格供应商数量,完善询价比价制度,有效消除高价采购问题,力求少花钱多办事,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修订出台《河北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制度,出差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将差旅补助统一发放到工资卡或本人借记卡,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资金流向有据可查。对于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对财务报销实行严格审核,今年以来,累计退回并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10余笔,并对之前的差旅费报销进行了清查。(6)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单位不经控办审批,私自购车”问题,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目前专项行动正在进行。下发通知要求全厅所有单位,无审批手续,一律不得接受各种途径车辆,不得报销无手续车辆各种费用。根据车改要求,抓紧启动直属单位公车改革工作,逐步清理无手续车辆。(7)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处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组织全厅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发放津贴补贴工作规定,加强政策理解,增强纪律观念。责令有关处室马上停止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格审核发放津补贴事项,要求提供文件依据,无法提供或与规定不符的,一律不予资金支出。 

  (五)关于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本轮巡视,巡视组共移交驻厅纪检组问题线索13件。到目前,共初核13件,立案7件(全部是处级干部),4件拟采取组织处理,2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中。关于对违纪干部的处理,驻厅纪检组正积极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等部门沟通,待审理报告出来后,厅党组按程序快速处理。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后续整改工作。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冀民组[2014]33号),坚持抓早抓小,瞄准节点抓落实。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厅党组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驻厅纪检组把监督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来我厅调研党的群众路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提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弘扬清风正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

  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四)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将深入持续推动整改与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心正心灵、业勤业精”的要求,对照全国一流标准,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河北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制定好全省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化顶层设计,鼓励改革创新,完善评估办法,提升发展能力,努力营造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做好“菩萨”事业,在更高的层次上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10月24日起至12月24日)。联系电话:0311-8861548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35号;邮编:0500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河北省民政厅党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