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发布“果王”征集令

11.09.2014  10:17

  本报讯(记者 冬子 通讯员 姚伟强)省林业厅将在9月26日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河北省名优果品擂台赛暨果王评选”活动,对全省生产的名优果品进行集中评比、展示,旨在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扩大名优果品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根据全省果品生产情况,名优果品擂台赛共设苹果、梨、红枣、核桃、板栗、葡萄、桃、柿子、大杏扁等主要树种共计38个擂台。每个擂台设金奖1至3个,银奖2至5个,铜奖3至7个。果王从获得擂台赛金奖的果品中产生,按照品种分类,最终将诞生果王30个。

  即日起,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本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果品生产销售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果)场等单位参加。

  参赛果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参赛样品必须是省内生产的具有注册商标的名优果品;二是参赛样品必须是正常成熟的安全优质果品,或者通过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含转换期)认证的名优果品。

  据悉,9月26日开幕的第十八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设有我省林业综合展区,参赛作品将在展区内进行展示。最终结果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选产生,省林业厅将授予“河北省名优林果产品”称号。

  我省是果品大省,果品业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三大特色优势产业之一。截至2013年底,全省果树种植面积达到2583万亩,果品年产量达135亿公斤,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2位;其中梨、板栗、杏扁产量居全国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