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予以发布。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有关精神,将河北省旅游局更名为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规定指出,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一是统筹全省旅游业的改革发展,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培育、引导和扶持全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组织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省旅游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对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新闻发布工作。三是统筹协调全省相关产业部门间的旅游合作与融合发展;统筹省内跨区域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整合及利用;开展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承担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是拟订全省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或地区并组织本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收集、发布国(境)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五是组织全省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加大全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和旅游带动就业及扶贫工作;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六是负责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省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综合协调旅游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七是协调推进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推动旅游服务的便利化;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等。
规定同时明确了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人员编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