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供暖不能低于14℃

14.11.2014  11:45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河北省)了解到,为保证学校按时供暖,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取暖资金,同时,严禁使用劣质煤,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取暖的燃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