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成功发放首笔支小再贷款5亿元

06.06.2014  19:32

河北省成功发放首笔支小再贷款5亿元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范婧睿)为充分发挥支小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的积极作用,近期,人民银行 石家庄 中心支行成功向 邯郸 银行发放支小再贷款5亿元。

    记者了解到,支小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今年新增加的再贷款工具,用于支持全省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村镇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出台了《河北省支小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政策宣传指导、金融机构座谈等多种形式,增进辖内各级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对支小再贷款的了解。

    支小再贷款的发放将有效带动河北省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稳步增长,积极推动河北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延伸阅读

     央行下达支小再贷款额度5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21日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 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通知》明确,支小再贷款发放对象是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设定为金融机构须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即上季度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期限设置为3个月、6个月、1年三个档次,可展期两次,期限最长可达3年。为体现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小再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减点确定。

    《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加强对支小再贷款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借款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监测,确保支小再贷款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在借用支小再贷款期间,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对其发放的支小再贷款总量,以充分发挥支小再贷款对于扩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借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低于金融机构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以保证人民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优惠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促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央行表示,今后将积极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促进信贷结构调整,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