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河北省小区居民有权自主选择运营商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宗苗淼)住宅小区内只能用指定公司的宽带业务,基站不断重复“新建--拆除--新建”的死循环,“谈辐色变”的居民要求拆基站、导致网络覆盖不好、用户继续投诉……这些问题或将在下月得到缓解、解决。《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一些城镇民用建筑的管理者以赚取高额利润为目的,使用乱收费、签订排他性协议等不正当手段,限制电信运营企业为电信用户提供服务。接入上的不公平,直接影响了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限制了电信用户自主选择运营商的权利,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周景耀表示,《条例》实施后,商务楼宇及住宅小区将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接入条件,从而避免因垄断、排他接入导致居民宽带价格高速度慢的乱象。《条例》明确了对广大电信用户的权益保护。“商务楼宇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以及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者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电信设施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收取进场费、接入费、使用费等性质类似的相关费用。电信业务经营者也不得通过与项目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以及用户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区域提供服务,限制用户选择其他依法开办的电信接入业务。”
同时,居民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光纤入户通信设施,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条例》还规定,确需征收、拆迁电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规划部门应当以不降低原有电信服务水平为标准,按照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重新规划位置,先建设后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进入设置电信设施的场所进行电信设施维护、管理和保护活动的,该场所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给予配合。这也意味着,因特殊情况导致的手机信号不通、不畅将能得到快速解决。省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该《条例》的制订对于规范河北电信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保护电信设施具有重要意义。该《条例》也填补了我省电信立法的空白,将对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