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北省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修改完善意见的函

12.05.2015  13:55
  冀安委办函〔2015〕45号 各设区市安委办,省直管县(市)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冀字[2014]37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冀政办[2003]15号)有关安全生产考核的精神和要求,省安委办拟定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拟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省级层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依据。为使该《办法》更加规范和完善,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考核的引导、激励作用,根据省政府和省安委会领导要求,现征求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反馈我办(有无意见均要书面反馈)。
  《办法》电子版已经放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委会工作”栏,请自行登录下载。
  联系人:郎建新 0311-87803189(传真) 13513112186。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附件列表:
1: 河北省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