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19.05.2015  11:22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维护专业技术岗位:5人;

    2.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和工程项目管理岗位:2人;

    3.建筑场所建设维护管理岗位:1人;

    4.网络与系统测评管理岗位:1人;

    5.汉语言文字速录专业技术岗位:2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涉密人员有关政审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维护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15年5月17日9:00至5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详见网站“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

    2.笔试、技能测试。报考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和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场所建设维护管理、网络与系统测评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分上下两场,满分共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

    报考汉语言文字速录岗位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汉语言文字录入测试,使用亚伟中文速录机,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

    笔试和技能测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依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其他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考察政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按岗位要求进行政审。

    上述程序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详细招聘信息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咨询电话:0311-87801850、87801851。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