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是资源型缺水省份,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缺水问题愈加突出。近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确定河北省设市城市在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县城和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争取在2015年底前实行。凡实现抄表到户(含委托小区物业抄表)的居民家庭用水户,均实行阶梯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