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25.09.2014  16:39

冀质监函﹝2014﹞260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下达201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

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设区市质监局,定州、辛集市质监局,省各有关行业协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经全省各部门、各单位标准项目申报,专家可行性论证,我局确定了125项作为201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见附件)。其中:工业类48项,农业类43项,服务业类34项。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标准提出单位应尽快把计划落实到标准起草单位,并加强督导,确保在一年内完成标准制定任务。涉及急需制定地方标准的重要项目要加快速度,尽早完成。

2、各标准起草单位要及时成立标准起草组,搜集相关技术资料,对应相应的标准,草拟标准草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生产、管理、科研等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文件。

3、标准审定一般实行会议审查,须在审查前一个月提出标准审定申请,并将标准文本(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签字汇总处理表,以及拟邀请的审查专家名单等材料电子版提交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经审核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安排会议,完成标准专家审定。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16日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