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16.07.2014  13:56

  冀质监函﹝2014﹞185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下达201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

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设区市质监局,定州、辛集市质监局,省各有关行业协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完善各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着重加强促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提升工业、农业、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经过全省各部门、各单位标准项目申报,专家可行性论证,我局确定了111项作为201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见附件)。其中:工业类44项,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方面11项;涉及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方面8项;涉及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方面4项;涉及循环经济及道路桥梁建设方面14项;涉及装备制造及区域产品治理方面7项。农业类41项,涉及加强农业清洁生产和绿化美化,提升农村面貌改变方面6项;涉及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方面4项;涉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方面4项;涉及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方面2项;涉及发展中药材生产,打造安国中药都方面3项;涉及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方面3项;涉及农业新技术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4项;涉及农业新品种研发应用技术方面4项;涉及发展农产品品牌,推行三品一标方面2项;涉及综合防治病虫害,降低农药残留方面6项;涉及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防控技术研究方面3项。服务业类26项,涉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方面10项;涉及公共安全方面2项;涉及保护环境、清洁能源和新技术应用方面2项;涉及交通运输业3项;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方面6项;涉及旅游相关领域3项。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标准提出单位应尽快把计划落实到标准起草单位,并加强督导,确保在一年内完成标准制定任务。涉及急需制定地方标准的重要项目要加快速度,尽早完成。

2、各标准起草单位要及时成立标准起草组,搜集相关技术资料,对应相应的标准,草拟标准草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生产、管理、科研等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文件。

3、标准审定一般实行会议审查,须在审查前一个月提出标准审定申请,并将标准文本(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签字汇总处理表,以及拟邀请的审查专家名单等材料电子版提交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经审核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安排会议,完成标准专家审定。

 

附件:201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6月24日

(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