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6年度)》 通过专家论证

24.06.2016  16:37
  6月1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市主持召开论证会,研究审查《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6年度)》(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国彦主持论证会,中国工程院等单位专家,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以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林业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组成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为组长的技术论证专家组,听取《试点方案》的汇报,对《试点方案》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和答疑。经过充分论证,专家组认为《试点方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正确,技术路线可行,综合治理措施得当,符合河北实际,满足试点工作要求,可作为2016年试点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的依据。下一步,按专家论证意见对《试点方案》进行修改后,提交省政府批复后实施。   2016年试点方案保持了试点工作总体思路的连续性,试点范围由以衡水市为重点的4个设区市、49个县(市、区)逐步扩大到全部地下水超采区,涉及9个设区市、2个省直管县,共115个县(市、区),计划因地制宜采取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调整种植结构、多渠道增加替代水源等综合治理措施,对地下水超采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