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25日召开

13.11.2014  19:55

河北网11月1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常俭、苏励 通讯员谢金刚)今天上午,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1月25日召开,会期预计4天。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河北省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的决定(草案)》、《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河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还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专项评议;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工作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事项等。

周本顺在主持会议时强调,重要法律的立法一定要科学管用。每一部法规,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人大作为立法机关,责任重大,一定要广泛征求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威慑作用,真正促进法律实施。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执法检查要严格、要较真,人大执法检查报告要点出共性问题,也要点出个性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必须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促进执法监督见实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