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30.07.2016  03:01

  近日,河北省海洋局组织制定的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省政府批准。该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原盐生产能力稳定在450万吨左右,全省海洋盐化工产品达到600万吨左右。

针对全省盐业生产,该规划详细表述如下:

一、稳定原盐生产。依法保护盐田资源,稳定滩晒原盐产能。加强制盐工艺攻关,推进结晶塑苫池升级改造,鼓励现有结晶池改造升级为大浮卷结晶池,支持塑膜苫盖设施由现有结晶区向保卤区扩展,提高结晶池单产。引导海水淡化与原盐生产相结合,扩大海水淡化浓海水利用比例,提高制盐效率。积极开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消费群体、不同用途的食用调味盐和日用生活盐,实现原盐加工精细化、高端化。鼓励大型盐业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盐场(厂),建立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20年,全省原盐生产能力稳定在450万吨左右。

二、积极发展海洋盐化工。以产业集聚为导向,引导海洋盐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推进南堡经济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打造盐化工基地。发挥唐山三友集团等龙头带动作用,做大纯碱、烧碱规模,延伸有机氯、氯酸盐、聚氯乙烯等产业链,加快含氯中间体、新型制冷剂等氯碱深加工产品和氢、溴等新产品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业附加值。鼓励海盐加工企业发展卤水化工,依托长芦沧州盐业集团等企业,推进卤水、浓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开发钾、溴、镁等系列产品。加强产学研结合,引导企业开展零排放技术、浓海水综合利用技术和盐化工生产关键设备研发,重点抓好曹妃甸大规模浓海水梯级利用技术集成及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海洋盐化工产品达到600万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