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入企帮扶活动方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入企帮扶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3日
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总体趋稳向好,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稳增长任务十分艰巨。为支持和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努力实现全省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省政府决定,自2015年7月下旬开始至年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入企帮扶活动。
一、总体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把稳住工业、稳住企业作为稳增长的当务之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级分包方式,深入企业、现场办公,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立企业帮扶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力促全省经济企稳回升、增效升级,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促发展,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深入调查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逐一协调解决,支持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
(一)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政策措施,让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到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发放到企业。
(二)破解融资难题。根据企业实际,帮助协调有关方面,采取信贷、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解决企业运行和发展资金问题。由省金融办牵头,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企业应急解困资金池,帮助困难企业现金流有序周转。
(三)拓展产品市场。针对企业产品销售问题,帮助企业加强与下游客户特别是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建设、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对接,千方百计拓展营销渠道,扩大产品销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我省地产品销售市场拓展工作,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集中开展跨区域(国际、省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的产需对接活动,坚持同质同价优先使用地产品,切实加大地产品推广力度。
(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观摩调度会安排部署,以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为目标,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要素保障、政策兑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建设早见成效。
(五)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调查了解企业负担情况,对企业反映的违规违法收费行为和强征乱征过头税等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协调有关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好企业减负政策。由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开展涉企“三乱”专项清理,查处一批违规违法收费和强征乱征过头税问题。
(六)支持技术创新。针对企业产品升级、工艺装备提升、污染治理等技术需求,帮助企业协调联系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积极寻求技术合作和技术引进,促进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七)解决人才问题。针对一些企业面临的高精尖人才难聘、产业工人难招、技术工人难留等问题,帮助企业与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学校开展人才对接和职业技术培训,协助企业解决好人才安置落户、随工子女入学、社保手续办理等问题。
三、具体安排
(一)帮扶对象。面向全省各级各类企业,突出帮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26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454家)和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1500家)。
(二)分级分包。省级负责“三个一百”领军企业(226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43家),由省有关部门(单位)和驻冀单位分包负责、金融机构配合,责任单位明确一名厅级干部任组长,选派精干人员,组成入企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开展帮扶工作。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工业企业(6448家)和科技小巨人企业(680家);县(市、区)政府负责亿元以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76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774家)和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1500家),并根据实际扩大帮扶范围。各市、县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入企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开展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2015年7月31日前)。省级帮扶责任单位制定入企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组组成人员;各市、县政府逐级制定入企帮扶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组组成人员。省级帮扶部门(单位)要将工作计划、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联系人,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将实施方案和联系人,于7月31日前报省入企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帮扶(2015年8月1日至12月15日)。各级各部门入企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厂矿等生产经营建设一线,调查了解困难和问题,按照一帮到底、能快则快的原则,抓紧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在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的同时,将有关情况报本级入企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级帮扶责任部门(单位)每半月向省入企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活动总结(2015年12月16日至31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级帮扶责任部门(单位)将入企帮扶工作总结书面报省入企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入企帮扶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入企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全省入企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入企帮扶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企业的帮扶工作,支持企业克服困难、加快发展。省将组成入企帮扶活动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入企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帮扶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加强跟踪督导和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报道入企帮扶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