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障水安全实施纲要

17.03.2015  11:08

水安全是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能够持续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状态,是国家和地区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基本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大兴水利、治理水害,水利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加之自然禀赋条件限制,我省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水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一)水资源严重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资源性缺水是我省的基本省情水情。近十年来,全省生产生活年均用水量约200亿立方米,年均水资源可利用量仅150亿立方米,缺水50多亿立方米,如果考虑生态环境用水,年缺水量达100多亿立方米。用水浪费现象比较突出。全省农业有效灌溉面积6700多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00多万亩,大水漫灌现象还比较普遍,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62,远低于发达国家0.7~0.8的水平;工业结构偏重,钢铁、化工、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占6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立方米,远高于周边省(市),天津市8立方米、山东省12立方米、北京市14立方米,吨钢耗新水3.3吨,比世界先进国家高出近1倍;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达15%,跑冒滴漏现象比较严重。水资源利用粗放与严重缺水的省情不相适应。

(二)水生态脆弱与水环境污染并存。水生态受到严重损害。长期大量超采地下水,年均超采量59.6亿立方米,累计超采量达1500多亿立方米,超采区总面积6.7万平方公里,占平原区面积的91%,超采导致的含水层疏干、地面沉降、地陷地裂、海水入侵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地表水生态脆弱,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2013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仅为28%,水土流失面积4.7万平方公里,年均土壤流失量1亿吨;河流干涸、湿地萎缩,湿地面积比上世纪50年代减少70%以上。水环境污染严重,年废污水排放量达31亿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8%,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比例达30%;受本底和污染双重影响,平原区2/3面积的浅层地下水不能直接饮用。水生态、水环境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洪涝灾害威胁与旱灾频发并存。我省地处大陆温带季风气候区,河流源短流急,降水集中,局地暴雨多发频发,洪水威胁较大。1996年8月海河南系洪水受灾人口927万人,经济损失402亿元;2012年7月海河北系洪水受灾人口61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41亿元。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十年九旱,一般降雨年份农作物受旱面积2000多万亩,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170万人,近年来发生特大或严重干旱频次高达45%,干旱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已遍及全省。洪涝干旱灾害频发、损失加大,依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

(四)基础设施薄弱与管理落后并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资源配置工程不足、储备缺失,城乡供水安全面临严重威胁;骨干河道、蓄滞洪区、中小河流、病险水库和城市防洪排水设施标准低、问题多,安全隐患较大;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治水管水能力不足。水法规体系特别是节约用水、限制地下水超采、保护河湖生态等方面的法规不完善;水利执法机构和队伍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水价改革进展缓慢,尤其是占全省用水总量75%的农业用水水价改革明显滞后;水利工程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依然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治水管水水平与发展现代水利的要求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