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布局 创新机制 河北省供销社推进内设机构调整

10.06.2015  20: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汪洋副总理考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省供销社本级工作运行效能,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从5月初开始,省供销社启动了内设机构调整和运营机制创新工作。目前,调整基本到位,新的运营架构开始运转。

一、理顺机关处室与集团部室的关系。按照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要求,在去年将省社理事会与集团董事会合二为一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省社处室与集团部室关系,形成务实高效的管理架构。一是实现省社处室与集团部室机构和职能的融合。将集团公司属综合管理的部室并入省社处室,属市场运作的部室并入相应企业,如将集团办公室并入省社办公室,集团融资部并到省社投资公司。在此基础上,对省社各处室(除老干部处外)都明确了与集团公司相对应的部室名称,使各处(部)室承担双重任务,既承担省社机关工作职责,又负责集团公司对应的管理工作。二是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根据新时期供销社担负的新任务、新要求,征得省编办同意,将省社内设处(部)室由15个调整为16个。新增加了农村合作金融处(部);更名研究室为综合处(法务部);更名综合业务处为发展改革处(部),兼安全生产处(部);拆分财审处为财会处(财务部)和审计处(审计风控部);撤销了安全法规处,其职责并入发展改革处(部)。三是调整处(部)室工作职责。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要求,对各处(部)室职责进行了重新修订,对有交叉的职能进行了归纳理顺,共补充和修订32条职责,涉及15个处(部)室,实现管理上的无缝对接。

二、工作力量向重点方向倾斜。省社机关人员安排向两个方向倾斜。一是向社有企业倾斜。制定了《省社机关工作人员在出资企业兼职的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机关干部保留参公管理身份,优先选择到企业兼职,共有31名同志主动报名并到企业兼职,其中处长5名,其他处级干部11名,处以下同志15名,平均年龄38.9岁。二是向合作指导处(部)倾斜。合作指导处(部)是处于综合改革最前沿的处室之一,将其编制由8名增加到12名,由处长在企业兼职之外的人员中优先选择,确保人员数量和质量。

三、切实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创新运营机制,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热情。一是试行处(部)长竞争上岗。将合作指导处处长职位拿出来,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报名竞岗。共有3名同志报名,在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竞岗大会上,分别作了竞岗演讲,省社党组根据民主打分情况,确定了合作指导处处长人选。二是人员双向选择。坚持处(部)长选人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工作岗位特点与个人优势相结合原则,对各处(部)室人员重新组合,让每一名同志的选择得到充分尊重,每一名同志的特长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加强重点人才的培养和考核。对到企业兼职人员和综合文字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在干部提拔任用时,根据做出的贡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优先考虑提拔任用,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任用。

  通过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配置改革,省供销社本级内部机构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顺畅高效,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