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传统村落保护的思路与对策
张灿
传统村落承载着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仅有助于传承文化传统、保持文化的多样性,而且对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我省有许多具有燕赵浓郁乡风乡俗特色的传统村落,这些村落既是彰显河北璀璨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活史料,也是催生旅游休闲等新兴产业的宝贵资源。但要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已刻不容缓。
完善保障措施,留住村民传承文化
村民是保护传统村落和传承历史文化的主要力量。留住村民,才能在语言、饮食、歌舞、服饰、礼仪等方面承载文化传统,保护好活着的文化。当前传统村落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村民的流失,一些传统村落随着村民的大量外迁成为了空心村,许多民间民俗文化也随之消亡。要留住村民,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保障措施,努力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使他们愿意在村落中生活。例如,可以通过强有力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提高医疗和教育等社会保障水平,让村民在传统村落里享受到现代生活的诸多便利。
构建科学合理的村落规划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科学规划是前提。规划要确定保护对象及其保护措施,务求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真实性及其环境风貌的完整性,保持村落建筑的原真性。规划制定可由政府主导,进行专家论证,多听取文化、民俗、文物、古建和民间文艺专家等专业团队的建议,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最大限度地保障村民的切身利益。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过程中,要由各部门、各群体代表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监督;事后要有专家组对保护成果进行综合性评估。
实施市场运作并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
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成本高,村民缺乏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护资金的短缺导致传统村落自然损毁严重。因此,应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更多地通过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措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资金,如通过向社会、企业募集等方式,设立专项资金并建立奖惩制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在旅游资源条件较好的传统村落开发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项目,并在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吸引企业和个人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村落保护与开发相互促进
传统村落保护,应坚持整体保护、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应实现保护与开发相互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传统建筑保护维修的试点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可选择一些传统建筑分布密集、具有典型意义的村庄作为重点,集中技术力量实施一批传统建筑维修保护的样板工程,使村民有样可循,有例可依。同时,在实践中提炼和总结行之有效、具有普遍意义的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保护管理做法和经验,并通过经验推广和典型带动,促进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在有效保护传统村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对传统村落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等特色产业,实现传统村落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加强保护的良性循环。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传统村落的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类人才的支撑,这些人才既包括民俗学、历史学、建筑学、文物研究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也包括文物、建筑修缮等方面的技能人才。要建立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特别是采取有效措施,引进文物研究等专业人才,充实专业保护管理队伍;积极发挥科研部门和相关高校的作用,加大传统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扶持和壮大民间古村落乡土建筑维修队伍,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使其具备特定的文物保护维修资质。另外,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吸引各类人才回村,带回新的知识、人脉和财富,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