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晓军决定逮捕

24.02.2017  00:08

  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山市原副市长、市委农工委书记李晓军(副厅级)决定逮捕。

  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晓军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