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

01.12.2015  21:50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的决定

(2015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