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检查评比的通知
12.11.2014 19:0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评选暂行办法》(冀政办【2010】34号)及近期工作安排,现将2014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检查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范围及分组
(一)各设区市推荐的18个县和环首都有关县。
(二)检查评比共分3组。
第一组(环首都组):涞水、涿鹿、怀来、赤城、丰宁、滦平、兴隆、固安
第二组:宽城、张北、万全、青龙、滦县、吴桥、献县、枣强、阜城
第三组:高邑、元氏、威县、任县、临漳、肥乡、定兴、雄县、安新
二、评比依据
(一)《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评选暂行办法》;
(二)《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2014年修订版)。
三、检查评比时间
检查评比时间拟定于11月上旬开始,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电话通知。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第一组(环首都组)
组 长:梁 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冯长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监督员:周 健 省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法案处处长
赵文伟 省政协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翟佳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燃气热力办主任
孙新志 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干部
王 刚 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所长
柴红霞(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研中心
翟相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张 浩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化处
联系人:翟相斐(15832186688)
第二组
组 长:王 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牛彦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监督员:洪 宇(女)省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法案处副调研员
王 山 省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赵志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调研员
李铁桥 省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
吕玉红(女) 省环境保护厅污防处
姜万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副调研员
孙 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燃气热力办
联系人:孙超(15633855446)
第三组
组 长:李贤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城镇建设上水平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李景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监督员:贾贵辰 省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
于秀蕊(女) 省政协委员、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成 员:赵胜格(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安处调研员
燕云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处调研员
贾海生 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副处长
邱建强 省工商局市场处副处级干部
岳 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岳晓(13780405262)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在接本通知后,迅速确定联系人,于11月10日前与各组联系人联系。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食宿安排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不搞迎送,轻车简从,不安排娱乐性场所的一切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馈赠礼品、纪念品、现金及有价证券等。
(三)各组在本次检查过程中的工作用车,由被检查县予以保障。
联系人:翟相斐
联系电话:0311-87805288
省人居环境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2.11.201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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