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代会通过省法院工作报告
今天下午,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在会议审议过程中,人大代表们普遍评价河北省法院工作报告直面问题,客观务实,锐意进取,敢于担当。
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在报告中称,2016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1.40万件,同比上升30.11%,审执结94.64万件,同比上升29.50%。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比去年增加21.15万件,结案增加21.56万件,进一步消化旧存案件,基本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民事调撤案件同比增加2.58万件,审理周期同比减少14.9天,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河北高院在报告中,汇报了2016年工作,包括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力攻克执行难题,以及智慧法院建设等项工作。 报告中翔实的数据、实例、效果以及解读,受到人大代表广泛好评。
2016年,河北省法院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坚持择优遴选,严格考核,全省法院仅用2个月时间,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共有5719名法官纳入员额管理,占具有法律职务人员的59.4%,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8%,完善人员结构,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担起员额法官重任。精简综合行政人员,审判一线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达全体干警的85%,大大充实了审判力量。符合法院特点的薪酬制度已基本建立。
河北省法院及时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意见,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赋予入额法官更多的决定权,明确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办案法官责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被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要坚决退出员额。入额法官肩上责任更重、职业尊荣感更强,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提升。2016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比去年增加21.15万件,结案增加21.56万件,进一步消化旧存案件,基本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2016年民事调撤案件同比增加2.58万件,审理周期同比减少14.9天,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在河北,人民法庭改革全面落地。大力推广“互联网+诉非衔接”人民法庭工作新机制,自主研发了“人民法庭专用办公办案系统”和“诉非衔接平台系统”,在全省2009个法庭统一安装使用。全省法院全年诉前调解和指导调解案件6.67万件,司法确认3110件,提供法律咨询21.97万人次,使偏远地区当事人也可享受到与法院本部同质化服务。
此次人代会审议期间,人代会十二个代表团19个审议组对法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省法院9名院领导与38名干部旁听了审议讨论。代表们就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强化司法公开力度、提升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普遍认为,法院报告内容丰富,富有特色,总结成绩客观实在,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工作谋划思路清晰,目标举施具体得力,是一个求真务实的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