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第十一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成绩的公示
24.12.2015 17:12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第十一期)考试阅卷工作现已完成,根据《考试大纲》规定,笔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具体笔试成绩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安全监督处)反映。
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85号(邮编050051),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403房间)。
联系电话:(0311)83035131、83022213(传真)。
联系人:安全监督处郭安栋
附件:河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笔试成绩单(第十一期)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河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笔试成绩单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24.12.201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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