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镇卫生院将送医上门

06.12.2014  01:17

  乡镇卫生院都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省将通过“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

  此次“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涉及全省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省卫生计生委要求,通过创建活动,乡镇卫生院要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医疗服务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有序、服务模式便捷、医德医风优良、农村居民满意。

  按照创建要求,乡镇卫生院服务方式要注重防治结合,贴近群众。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有效签约居民户数不低于本乡镇总户数的50%;定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组建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参加的全科医生团队,包村到户,开展主动服务;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定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乡村医生补助。探索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绿色通道,为上级医疗机构恢复期患者入院进行康复治疗提供便利条件。 (记者 王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