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河北省首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公示

19.09.2017  20:27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冀中医药〔2017〕28号)要求,我局在各地、各省直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遴选工作专家评委会评审,拟确定安国数字中药都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详见附件)为河北省首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反映(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上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处 吴寅莹

  联系电话:0311-66165525,传真:0311-6616552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050051)

  附件: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拟入选单位名单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拟入选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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