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
企业不能完成整改将被取缔关闭
省安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自5月25日起至年底,在全省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提出,4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严重烧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我省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宣传教育警示培训、推进技术改造、强化责任追究,严防群死群伤尤其是重特大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检查整治主要覆盖四个领域——
建构筑物方面,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除尘系统方面,检查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防火防爆方面,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粉尘清理方面,检查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实施方案》提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对粉尘涉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结合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实际情况,突出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进一步督促粉尘涉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对照重点检查整治内容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等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作业安全。
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强化对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检查,对于不排查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企业,采取断然措施。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上“黑名单”,列入企业不诚信记录。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提请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提高企业查改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履行主体责任的积极性。(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