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保垂改挺进深水期 精准根除地方干预顽疾
作为全国第一个垂改试点省,随着河北省省级层面改革的基本完成,市级层面的改革也进入了实施阶段,6月底,河北环境管理新体制将全面正常运转。未来最严格环保制度的体制机制基础已经打下,期待河北模式可为全国复制借鉴。
我国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正向纵深推进。早在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底,《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河北成为全国第一个省以下环保垂改试点省。
如今,河北省已基本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省级层面改革,环境管理已按照新体制正式运行。“改革后,河北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环保厅统一行使。”河北省环保厅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智明介绍称,河北环保垂改不仅仅是隶属关系的调整,更涉及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基础制度的重构,是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次底盘性改革。
以此为标志,河北“环境监察”被赋予了新的使命。作为全国第一个省以下环保垂改试点省份,强化问题导向,细化环保责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成了河北环保垂改首先要解决的重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消息,改革后河北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环保厅统一行使,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厅内设机构进行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责任追究制和信息共享制。
自环保垂改实施以来,据中国证券网报道,河北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11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各驻地正式挂牌成立。改革后,河北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环保厅统一行使,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厅内设机构进行管理。同时,省环境监测中心将依托11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完成对全省14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在168个县(市、区)加密增设194个监测点位。
而在省级环境监测、监察人员的选配上,河北将按照职能调整要求,编随事走,因事选人,选合适的人。改革后,河北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将实现‘谁考核、谁监测’,省里统一负责对各市(县、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率向社会公布。并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移动执法等装备,并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
垂直管理制度是环境治理的基础制度,因此“垂改”是“底盘性”的制度改革。随着河北环保垂改省级层面改革的基本完成,市级层面的改革也进入了实施阶段。环境执法重心下移,是河北环保垂改的基本要求之一。这也意味着,在市县级层面的环保垂改中,执法职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各市环境基础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的不同,各市实际监测任务情况也不同,将采取“一市一案”的方式上收监测任务。
“这是河北环保事业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河北省副省长李谦说。按照要求,河北将在4月底前完成省本级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5月底前完成市县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此轮环保垂改旨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着力解决“上热下冷”和“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