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治理国土不力将被问责

22.01.2015  19:00

      日前通过的《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国土保护和治理的综合性地方法规,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该条例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为主线,对山、水、林、田、湖、草、海等各个主要要素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主要矛盾做出规范,明确规定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该条例最大的亮点是,针对国土治理工作多年来“治而不愈”的症结,制定了刚性的惩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土资源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重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法律责任,负有领导责任的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由其主管部门责令辞职”;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对向耕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按日累积处罚和按面积处罚。

      当前,河北国土资源禀赋存在明显缺陷,人均耕地、林地、草地、水资源均处于全国平均线以下。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部分地区森林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湿地萎缩、河流干枯等问题日益突出。多年来,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各自为政,各负其责,没有统一的规划与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