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方对王社平提起公诉

08.05.2018  21:54

  新华社石家庄5月7日电 (记者 李继伟) 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社平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日前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社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