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托人找媳妇 掏了近万元彩礼未婚妻没影
18.08.2014 23:23
本文来源: Sjz.Hebnews.Cn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霍钢杰)近日,在内蒙古打工的周先生反映,他去年托人在石家庄辛集市给儿子介绍对象,付了近9000元彩礼和2500元“介绍费”后,女方借故离开并失去了联系。他希望能追回部分彩礼。
8月2日下午,张家口阳原县化稍营镇的周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常年在内蒙古打工,家中并不富裕。由于当地彩礼费用高,儿子小周已经28岁了一直没有娶妻。去年春天他想托同村嫁到赵县的亲戚魏春花(化名)给儿子在石家庄介绍个对象。魏春花后来辗转通过一名王姓女子,帮小周介绍了辛集市34岁的崔女士。
小周和崔女士在辛集市的一个酒店广场附近见了面,都比较满意。简单交往后,开始讨论婚嫁问题。周先生提出想见见女方的父母,崔女士则称父母都在北京打工,比较忙。周先生于是与介绍人王女士谈了相关事宜,最后商定:男方给女方彩礼8800元,并给3名介绍人共计2500元红包(王女士拿了1500元)。周先生家出了共计11300元,算是定下了这门婚事。
去年“五一”,崔女士来到张家口看望在这里工作的小周,住了一夜便称要回家去处理一些事情,并要找人接替自己在皮革厂的工作,小周将她送到张家口南站。崔女士离开后,与小周电话联系几次,再没见过面,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崔女士的电话停了机。周先生通过魏春花联系介绍人王女士,开始几次王女士还以各种借口推脱,没多久电话也停了机,再也找不到人了。周先生表示,他现在只希望能讨回一部分彩礼。然而记者询问周先生发现,他是通过他人与王女士认识的,一直都是电话联系,至今不知道王女士的确切住址。记者咨询一位律师了解到,没有登记结婚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但若没有转账记录或收据等证据,即便找到对方,想追讨也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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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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